学校与社区联系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6浏览次数:1258

 

为了发挥社区育人功能,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构建学校、社区整体教育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社区教育委员会,邀请有关社区人士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兼我校法制副校长,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相关教育活动。

二、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根据需要,组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知识。积极鼓励教师利用自身特长义务为社区服务,参加社区各项志愿活动。

三、加强社区德育基地建设,建立学生学工、学法、敬老、助困等活动基地并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操行。

四、学校或班级要将社区教育活动列入德育工作计划,每学年各班级学生社区活动应不少于7天。

五、学校要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带领学生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努力为社区建设作贡献。

六、每学期在教师中开展“进社区”调查走访活动,听取社区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七、学校与马鞍山社区要确定联系人,定期互通信息,交流情况,以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保证学校、社区协同教育的有效实施。

八、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社区居民的安全为原则条件下,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