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权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的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的其他事项。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工作对象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确定。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有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校公开,要在党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实效,常规性工作要每学期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党支部审批后公开。
六、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学校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给予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