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2浏览次数:1253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更好地形成教育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我校与家长联系工作制度:      

1.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普访一次,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教师同时与班主任一起积极参与每学年走访学生家庭活动。做到家长与学校统一要求,协同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      

2.建立班级主页,班主任每周将班级活动情况上传班级主页,并鼓励家长充分借助班级主页这一平台,了解学校、班级教育教学情况,了解孩子各种表现,及时与老师进行沟通。      

3.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教师除了利用周五放学时段与家长互通情况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用多种方法途径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4.家长对教育学生有不同意见或提议,除找班主任外,还可以向该年级组长和德育处、教导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反映情况。     

5.学校规定:每学期,各年级至少举行一次学生家长会(或家长开放日活动)。此外,各级各班可根据教育学生的需要举行全级、全班或部分学生家长会。     

6.学校从实际出发,不定期召开部分学生家长会。  

7.教师和学校听取学生家长合理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