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01浏览次数:1194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促进六五普法和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提高学校领导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台阶,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依法治校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确定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党支部负责指定全学年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定其学习内容、步骤、方式。落实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 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各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将其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四、法律学习分集中学习与自由学习两种形式,其中以自学为主。间周分别集中学习两个小时,时间安排在每周四的下午。

五、学校领导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半天考勤计算。

六、参加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人人建立法律法规学习笔记本,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聚精会神,认真做好笔记。做学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