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财产 创造财富——认识财产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5浏览次数:1115

 

教学目标:

认知:

明确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浅显地说就是什么东西归谁所有。

树立财产所有权受法律的保护,别人不得侵犯。

行为:

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不受侵犯,不侵犯别人的财产权。

教学重点:

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难点:

财产权包含的范围

教学准备:

1.将课文中的图和故事制作成幻灯片。

2.准备“法官”牌多张。

教学过程:

启发谈话,导入新课

小朋友,今天我们来到了海边。大海退潮了,辽阔的海滩上有很多美丽的贝壳和小螃蟹。你想去捡拾吗?你认为这么做是可以的吗?(可以,因为海滩上的贝壳和小螃蟹不属于任何人,谁都可以抓,谁抓到就归谁所有。)

如果今天我们来到的是养殖场呢?螃蟹可以随便拿吗?(不可以,因为养殖场的螃蟹是属于主人所有的财产,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别人是没有权利去拿的。)

是啊,今天我们的国家日益强大,每个家庭都逐渐富裕,人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应该保护好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否则所有东西都去随便拿,就不会还有谁愿意去创造财富了。保护财产的所有权也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就让我们来——保护财富 创造财富  (齐读课题)

集体讨论,初步明理

1.《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少年儿童同样享有。

2.出示:《这笔钱该不该留给玲玲》

1)学生默读

2)自由讨论

3)集体交流

该留。因为这是奶奶的遗嘱里立下的

(小结: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该留。因为爸爸虽然去世了,但是玲玲有代替爸爸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分组讨论,进一步明理

   现在我们都是小法官,就让我们来判断一下你手上的案例吧。

1.《奖品应该归兰兰,还是归少年宫》

2.《压岁钱太多得存在爸爸妈妈那儿吗?》

3.《小明能不能留下这块表》

4.《应当把别人的车骑走吗?》

1)学生默读

2)自由讨论

4)集体交流

分案例小结: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学生得的是个人奖,奖品应该留给学生,这属于学生个人的财产,学校不应该截留学生的奖品。学校把学生获得的个人奖品或奖金充公的做法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菲菲的爸爸说的对。菲菲的压岁钱虽然是亲朋好友给菲菲的,应当归菲菲所有。但是菲菲在法律上还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她还不知道怎样用好这些钱,所以要由父母替她保管和使用,菲菲可以留些零用钱,买些小的日用品。如果要买比较贵重的东西,就要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否则买卖行为将是无效的。

拾金不昧是法律的要求。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是不能获得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如果晓明把手表留下就属于不正当地获得了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晓明错就错在没有考虑和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

小雨和表哥因为一时的好奇,做了违法的事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我们不可以因为一时的贪心或者好奇,而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这样做会触犯法律,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四、联系实际,明理导行

1.评选最佳法官,颁发“法官”牌

2.学习了这课你明白了什么?

3.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