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孩子学校的神圣使命——儿童的学校保护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0浏览次数:1145

 

教学要求:

1.让学生知道,在学校受到教育和保护,得到老师的关爱和帮助是自己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学生有权利在学校里快乐地度过自己的童年。

2.了解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以此判断生活中的是非,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重点、难点:

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3 14 17 31 条的有关规定,能以次判断生活中的是非,并培养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教学准备:

1.把有关的法律条文制成幻灯片。

2.准备小品《小伟该转学或退学吗?》《小红能上学吗?》,看图讲故事〈〈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学校,请让孩子远离危险》。

教学时间: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学校是老师教你知识、培养你成长的地方,也是你和小伙伴们共同度过有趣童年的地方。在你的小学生生活中,是不是既有欢乐,又有苦恼;既有你喜欢的老师,也有你既怕又烦的老师呢?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时,你知道该怎么处理吗?

二、看小品《老师,请别拆我的信》(内容略加改编)。

(一)讨论交流。

1.晶晶经常和谁通信?老师为什么要拆晶晶的信?看了信后老师为什么表扬她?

 2.晶晶受到表扬为什么哭着跑出了教室?

 3.校长是如何处理这件事的?通过这件事,你明白了什么?

(二)小结,并出示幻灯片,向法博士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1 条规定)

(三)说说学了这一条规定后你的体会。

三、听故事《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

(一)请学生讲故事《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

(二)讨论:老师做得对不对呢?

(三)让我们看一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幻灯片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 8 条规定,共同学习。

(四)小小论坛:(见书第 69 页)分小组讨论,再全班交流,进一步加深认识。

(五)在生活中,你遇到过柱子这样的事吗?你受过哪些委屈呢?现在你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些情况了吧?

四、小品表演《老师不能逼迫学生转学》。

(一) 看小品,谈体会。

(二)出示幻灯片,向法博士学习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3 条、第 14 条规定)。

(三)学做小法官。看小品《小红能上学吗?》。

说一说,如果你是小法官,你会怎样判这个案子呢?

(四)老师小结。

五、看图讲故事《学校,让孩子远离危险》。

(一) 出示图,请学生讲故事。

(二)跟法博士学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7 条规定。

(三)幻灯片出示“知识窗”(见书第 70 页),学生自学,联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六、总结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