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要求:
1.让学生知道,在学校受到教育和保护,得到老师的关爱和帮助是自己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学生有权利在学校里快乐地度过自己的童年。
2.了解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以此判断生活中的是非,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重点、难点:
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3 、 14 、 17 、 31 条的有关规定,能以次判断生活中的是非,并培养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教学准备:
1.把有关的法律条文制成幻灯片。
2.准备小品《小伟该转学或退学吗?》《小红能上学吗?》,看图讲故事〈〈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学校,请让孩子远离危险》。
教学时间: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学校是老师教你知识、培养你成长的地方,也是你和小伙伴们共同度过有趣童年的地方。在你的小学生生活中,是不是既有欢乐,又有苦恼;既有你喜欢的老师,也有你既怕又烦的老师呢?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时,你知道该怎么处理吗?
二、看小品《老师,请别拆我的信》(内容略加改编)。
(一)讨论交流。
1.晶晶经常和谁通信?老师为什么要拆晶晶的信?看了信后老师为什么表扬她?
2.晶晶受到表扬为什么哭着跑出了教室?
3.校长是如何处理这件事的?通过这件事,你明白了什么?
(二)小结,并出示幻灯片,向法博士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1 条规定)
(三)说说学了这一条规定后你的体会。
三、听故事《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
(一)请学生讲故事《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
(二)讨论:老师做得对不对呢?
(三)让我们看一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幻灯片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 8 条规定,共同学习。
(四)小小论坛:(见书第 69 页)分小组讨论,再全班交流,进一步加深认识。
(五)在生活中,你遇到过柱子这样的事吗?你受过哪些委屈呢?现在你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些情况了吧?
四、小品表演《老师不能逼迫学生转学》。
(一) 看小品,谈体会。
(二)出示幻灯片,向法博士学习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3 条、第 14 条规定)。
(三)学做小法官。看小品《小红能上学吗?》。
说一说,如果你是小法官,你会怎样判这个案子呢?
(四)老师小结。
五、看图讲故事《学校,让孩子远离危险》。
(一) 出示图,请学生讲故事。
(二)跟法博士学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7 条规定。
(三)幻灯片出示“知识窗”(见书第 70 页),学生自学,联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六、总结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