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校务公开,完善学校各项建设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主参政议政、落实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民主决策程序:
一、 民主决策的内容凡属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并保证民主决策的经常化、适时化、正规化、科学化。
二、 民主决策途径
(一)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
(二)教职工代表提案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 民主决策程序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程序。每学期初根据学校的各项重大事项由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讨论,工会将教职工讨论的情况进行汇总,然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每学期末或年末或平时征求搜集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意见和建议,由工会进行整理汇总,提交学校研究,然后将学校研究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教职工。
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教职工代表针对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意见和建议向大会递交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各位代表的提案进行整理汇总,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领导,由领导批转各承办部门,承办部门研究承办,然后将实施结果递交工会,最后反馈给提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