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峰红十字会费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5浏览次数:951

一、会费管理制度
        1.认真实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经费使用应当与其宗旨相一致,学校收缴的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或制作宣传品、资料和其他物品等必要的开支,会费不得挪做他用。
        2.按照上级红会规定的“成人每人每年10元,未成年会员每人每年5元”的会费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3.收取会费时要及时在会员证上进行登记,并建好帐目,坚持专款专用。
        4.积极开展募集活动,将有限的经费用于有益的活动中去。
        5.对物资财产认真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6.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注销。
        7.学校红十字会要接受上一级红十字会组织对会费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8.会费使用须经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学校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为使红十字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各项帐务处理明确,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便于查询以及社会监督,保证各项收入费用明白、合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经费的来源
        1.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学校拨出的专项经费。
       (二)经费用途注意事项
        1.校红十字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或制作宣传品、资料和其他物品等必要的开支,其他与红十字会无关的活动,红十字会有权不予报销。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校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
        3.差旅费开支严格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出人员按公出时间、地点、定额预借旅费,借款由会长审批。借款数额较大时须提前一天通知财会备款。
        5.公出人员不得借机用公款探亲访友、参观旅游,否则,不予报销旅费。
        6.必须建立健全的现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7.各会员申请的报销项目,必需把清单清楚列出,表明报销物品的用途、资金总额,以便校红十字会清楚了解情况。
        8.粘贴好所有报销单,活动经费所用发票则要求该活动负责人、消费经手人签名交会长审核批准后,由财务科统一报销。
        9.任何活动、物资所需费用尽量节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0.若发生经费流失,或人为造成红会财产损失则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求作出赔偿。